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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2-23浏览:4909
疑问
请问我们公司开通直播了,直播间随机向个人赠送的微信红包,需要代扣个税吗?需要取得个人身份信息吗?
答复一
答复二
无需取得个人的身份信息,可以去税局开通汇总申报功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汇总申报个税就可以。
注意一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二
企业发放消费者的类似于购物满100元派发30元购物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个人之间赠送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二
参考政策三
税总函[2015]409号 :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四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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